关于公布军事理论课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15 浏览次数: 77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学校武装部、教务处按照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对2015级学生的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和管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经过一年的实际运行,结合存在的问题,现制定本办法加强对课程的管理。具体如下:

一、学时及内容安排

总学时 学时分配 形式 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 成绩比例 备注

 

36

24 线上慕课 尔雅系统上购买 按照系统考核办法得出的成绩 60% 任课老师自主登录系统进行管理
6 讲座(邀请专家) 国际国内安全形势和我国国防现状 根据考勤和课后作业情况综合评定 20% 由学校武装部负责安排,任课老师负责考勤、布置和批改作业
6 实践 参加国防类教育实践活动(征文、竞赛等) 根据参与情况综合评定 20% 由学校武装部负责组织和安排,任课老师负责考核

二、具体安排

1.任课教师安排:授课教师由具有军事理论课授课资格的老师和各学院(部)新生辅导员担任一名教师担任不超过6个自然艺术学院2个班算一个自然班的课程。各学院辅导员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军事理论教研室负责协调安排;学校武装部将按照省里要求陆续安排辅导员参加军事理论教师资格培训。

2.任课教师主要职责: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尔雅系统需要录入学生信息),定期督促学生线上学习,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解答学生疑问,线上课程开课后每一个月汇总一次学习情况;布置、批阅学生作业;参与国防类活动的组织和学生参与的考核;学生考核和成绩录入。

3.教学任务安排:每年7月份,由军事理论教研室组织协调,各学院(部)报任课教师和授课班级安排。安排完毕后由军事理论教研室统一录入学校课程安排系统

三、课时津贴

按照学校管理办法:课时量=2.5*班级数。此课时按照线上课程的24学时计算。艺术学院为班级数/2*2.5课时津贴由军事教研室统一组织任课教师核算并报学校后发放。

四、其它要求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认真授课,加强与学生线下的互动和交流。

2.任课教师要不断加强自身军事理论方面的素养,自觉参与线上课程的学习,积极开展教学研究。

3.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要求留存教学资料。学校武装部、军事理论教研室将按照学校要求定期开展教学督导和检查。

4.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武装部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〇一六五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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