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入伍学生信息和手续办理及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9 浏览次数: 738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入伍学生信息管理,建立动态、详实的入伍学生信息库,规范学生学籍处理、学费代偿、补偿及减免等方面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学处函【2018】16号文通知要求,现对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入伍学生信息库

按照指定格式和数据段要求,统计好入伍学生信息。学生范围为2018年入伍学生(含新生、毕业生)。以下学生信息不需报送,但各学院要自行掌握备查:2018年退役学生(此类学生或返校办理复学手续,或办理退学手续),2018年期间仍在服役学生(此类学生学籍登记信息应为休学学)。信息库建立后每年更新一次,建立动态监控、调整制度。

信息库于10月9日前完成。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副书记签字后交武装部,电子版发信箱xsc1033@163.com。

二、根据核对信息情况检查督促各项工作

1.2018年录入伍学生是否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新生办理手续见招办要求。没有办理手续或者手续办理不全的请各学院及时督促办理。

2.2018年退役学生是否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返校复学请及时办理复学手续。不再复学请办理退学手续。

3.入伍学生或退役复学学生是否办理学费补偿、代偿、减免手续。入伍前已交学费由国家代为补偿,有助学贷款的由国家代为偿还。退役后返校复学后至毕业的学费将由国家减免。

4.退役大学生其它应在学校享受的政策落实。

三、做好兵役登记工作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各学院对全体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学生进行排查,以2018级新生为主,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兵役登记。

四、加强退役复学大学生的管理和使用

1.关心退役复学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优惠政策,解决实际困难。

2.充分利用退役复学大学生的部队经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中优秀分子参与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组织建立宣讲团,开展入伍宣传和国防知识宣传。选拔优秀分子加入大学生教官示范团,开展军训等国防教育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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